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本着 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学校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拆解处置两台燃油燃气小型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处理、回收废旧设备的资质和拆分锅炉及附件的能力。
(二)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书(非企业法人参与投标并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二)投标人在现场实地查看后对废旧物资报价,有效投标价须高于标底价。将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底排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出现报价相同时,则由这些商家以百元为单位再次递增竞价确定序列。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三)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凭缴存收据当日退还;中标后又放弃履约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协议后予以无息退还。
(四)中标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拆分、搬运、处理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锅炉拆解、搬运、拆除恢复、垃圾外运、现场清理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五)中标人必须在2014年7月22日17:00点前搬运完所有物品并清洁现场,在现场处理中必须服从校方安排。
三、报名及看现场时间
2014年7月14日下午4:00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愿意竞买者可到现场查看实物后再决定是否报名投标。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者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报价书自行密封后交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后勤国资部(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综合大楼5210室),过期不受理。
五、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7月15日上午10:30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书进行评审,评标小组根据有效报价确定最高报价为中标候选人。
六、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111753
附件:
报废处置设备清单
1、燃油燃气小型锅炉【型号:WNS2-1-0.06/9570-Y(Q),生产厂家:成都前锋暖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台;
2、燃油燃气小型锅炉【型号:LHS0.25-0.06/95/70-Y(Q),生产厂家:成都前锋暖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台;
3、钢质热水罐2个(容量:40吨/个);
4、不锈钢开水罐1个(容量:6吨/个);
5、部分配套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