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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学校取暖锅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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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11 13:16
浏览次数: 4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学校取暖锅炉及内外网管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土公字201403
招 标 公 告(二次)
1、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学校取暖锅炉及内外网管线改造工程已由碾发改工信(备)字[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教育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碾子山区一小、二小、齐市第三十、三十一中学;
2.2建设规模计建设内容:
一标段:新建齐市第三十一中学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140.26平方米。
二标段:拆除区一小及齐市第三十中学锅炉,接入北疆集中供热热网,替换区二小及齐市第三十一中学校老化取暖锅炉。
2.3计划投资:8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一标段:新建三十一中学锅炉房工程;二标段:安装锅炉工程;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10月30日。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建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社保证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资格备案表》及复印件(省外队伍到项目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准入介绍信),于2014 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碾子山区教育局和碾子山区招标办现场确认,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上登记。
4.2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组织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13)33号文件规定配备。
项目经理1人、工长(土、水、电)各1人、技术负责人(土、水、电)各1人、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取样员、造价员各1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携带合格的材料到齐齐哈尔市建设建筑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8月4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碾子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设建筑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350452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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