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的事项、内容及日期:
1、由于原辅助参数未做具体要求,现辅助功能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具体如下:
(一)辅助功能要求:
1) 仪表阀门:1套(与锅炉配套)
2) 引风机:10D, 37KW(变频控制)
3) 鼓风机:7.3A, 7.5KW
4) 循环泵:SGR200, 37KW(变频控制)
5) 刮板除渣机:10B, 2.2KW
6) 脱硫除尘器:Lz6型(与锅炉配套)
7) 上煤机:HL300,1.5KW
8) 减速器:B6,0.85KW
9) 补水泵:25DL,2.2KW(变频控制)
10) 自动控制设备:自动控制鼓、引风机。循环水泵,温度压力。
11) 烟筒:高=20m, 直径=700mm,钢板厚度=8mm
12) 分、集水器:DN350,L=1500
13) 补水箱:5m ,钢板厚度:8mm
14) 立式除污器:DN300,PN1.0mpa
15) 电控柜:1台, KDL-6
(二)锅炉系统要求:
锅炉烟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三)设备安装范围及要求:
锅炉主机、辅机,现场安装做到“交钥匙工程”,负责办理锅炉使用运行证。
2、其它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 0431-88904932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4年07月11日
项目经办人:周文红
处室负责人:方克
分管主任:王青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