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易中心[2014]13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永昌县水源镇清河现代农业循环产业园区永宁公租房项目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201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昌市永昌县水源镇东大街以北,北地巷以东,水源镇110KV变电站以西。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的监理
3.工程规模:新建公租房6栋六层框架结构公租房498套,占地面积488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746.64平方米,其中:公租房建筑面积26602.3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990.12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154.15平方米。配套面积为:59.5平方米249套;47.1平方米249套;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敷设DN50-110供水管网16600米,DN100-300排水管网16600米,DN100-300供暖管网9900米,地埋供配电管线5700米,绿化面积7100平方米,道路硬化6300平方米,新建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270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外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进金企业需办理进金外地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1.资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工程师证书。
2.其它: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总监)、企业当前在监项目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外省企业需取得进甘承包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市外企业须办理进金外地监理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资料。
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原件复印件和原件扫描件(word格式),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其它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顺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顺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
地点:永昌县水源镇
联系人:杨文荣 13830575720邮编:7371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赵玉梅 15193593905邮编:737100
报名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标书发售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窗口(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李德娟联系电话:0935-8325931 邮编:7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