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7月22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7月23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4年7月23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3年7月23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4 年8月7日9:30~10:0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4 年8月7日10:0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伍波、穆瑞芳
电 话:0991-7922577、7925182
传 真:0991-7925182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5881000735
账 号: 1400014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