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对应项目包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
该银行保函在验收通过后返还);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支付对应项目包合同总价款的65%;
3、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合格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提供2014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
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
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3、 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
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
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 4、(包1)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包2)投
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证(锅炉)资质。
5、 5、(包1、包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6、(包1)若非所投发电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发电机组设备的制造
商出具的授权书。
7、 7、(包2)若非所投燃气常压热水机组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燃气常压热
水机组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公示期及媒体:
1、 1、公示期:本采购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根据《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
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
询或传真或电邮、邮寄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
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
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
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2、 2、公示媒体:(1)法定媒体:锅炉信息网(www.boilerinfo.net)
八、报名登记及洽购招标文件方式: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
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元),售后不退。
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
后办理报名登记:
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3、税务登记证副本;
2.4、 (包1)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包2)投标
人必须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锅炉)资质。
2.5、 (包1、包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15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3-3389308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小姐、苏小姐
电 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 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5楼
十四、投标保证金信息
1、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8月7日17时30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包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包2)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3 3、交纳方式:投标人通过单位名义及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不同项目包,分开交纳。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以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4、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十五、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 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帐 号:116008516010000796
注:本项目中所表述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