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缴款人必须使用投标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账户及名称转账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汇票、汇票等交款方式(含不接受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的缴款方式),并请注明“事由:(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工本费”。】供应商须先将招标文件费转帐入指定银行,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需带有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及供应商资格条件3、4、5点证明材料 ;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十、开标评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1-6920880 电话:0751-2258025
传真:0751-6920122
联系地址: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新丰县教育局
邮编:511100
招标文件工本费、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银行信息:
户名: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80020000001814997
银行:韶关市新丰县农信联社城区中心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