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8月13日至 2014年8月 19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4.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2.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通过上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相关证件;
4.2.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类项目总承包合同、竣工或性能试验报告、业主联系方式以及施工、施工分包商业绩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联系方式、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方式
4.3.1请以传真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并注明“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 MW燃煤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主题)。
4.3.2上述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原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等可提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将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该文件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请注明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 MW燃煤机组湿式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字样(或邮件主题)。
4.4 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3389号
邮 编:053000
传 真:0318-2192104
电 话:0318-2192113或2192180
联系人:李博 杨宝林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 话:0311-83086978
传 真:0311-83086928
邮 箱:hbsctzb@126.com
联 系 人:王海英 翟晓旭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637120102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