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联系人:缪工、张工,联系电话:13338109330、1391449088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8月26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止,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原件核实(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供,评标结束后退还)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
本项目需核对以下原件(公证件不予认可)
1)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 投标人所投供热锅炉产品须拥有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
备注: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附所递交的原件资料清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惠澄大道62号
联系人:王锋、张微琴
联系方式:0510-8323361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金太湖国际城950号1705室
联系人:代工 缪工
联系方式:13915947676 ,13338109330
E-Mail:daima@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