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时间: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上犹县胜利南路6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楼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定期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上犹支行,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601141324700028】,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进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品目号)。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无息退回。
13、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犹县胜利南路6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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