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10月1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请投标人携带转账凭证在开标现场备查。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投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垃圾焚烧项目)。
六、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9月8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会议室在开标当天详见二楼大厅公示牌。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仪式。
八、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做解释说明。
九、中标单位需按湖南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