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至 2014年 9月 16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4.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2.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通过上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
4.2.3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能够体现工程类型、规模、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3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方式
4.3.1请以传真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并注明“邢台国泰烟囱防腐工程”主题)。
4.3.2上述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原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等可提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将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该文件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请注明 “邢台国泰烟囱防腐工程”字样(或邮件主题)。
4.4 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0日上午9:00整,地点为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西路486号
邮 编:054000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褚宝国 联 系 人:周琛,谷明
电 话:0319-2092333 电 话:0311-83086970、83086971
传 真:0311-83086974
电子邮件:xm2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