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5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备注栏注明:“吉林油田公司2014年安全现状评价及HAZOP分析项目”,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关于异地厂家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标书的问题。 4.5.1在标书发售截止日期前按照下述程序,可获得电子标书。 4.5.2购买资料包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可联系汇款确认联络人进行确认。 4.5.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给标书发售联系人。 4.5.4标书发售联系人在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标书。 4.6第一次招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次购买,持原招标文件到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换取新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10-08 10: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一楼105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石油系统内部企业和原吉林油田改制企业可以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中国石油内部企业证明》(附件5)。 5.4.2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吉林油田公司2014年安全现状评价及HAZOP分析投标保证金”。 5.4.3投标保证金须在每月26日前汇到指定账户,逾期责任自负。 5.5第一次招标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不需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4-10-08 10: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一楼105室
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438-6278507 传真: 0438-6278506
电子邮件: liang-shua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账号: 0809121429000924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