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锅炉安装、维修和改造资质三级(含三级)
5、锅炉制造许可证
6、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授委托人身份证及查询申请;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上午9:0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5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发票(查验)到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本单位不收现金。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3210050208428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薛 伟
联系电话:0372-3723505 0372-372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