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押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叁万元整),于投递标书前交至利群集团(崂山路67号)五楼财务部(如需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请确保保证金于开标日前到帐),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方有资格投递标书,收据应于开标时携带出示。
(2)投标方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3803023009006623292
电汇应在开标前三日汇入以上帐户,保证金到帐后,我集团财务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3)未中标者,保证金于开标一周内返还;中标单位于签合同后第一批材料进场后返还。
四、投标文件应放置于密封袋内,封口处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标书一正本五副本,概不退还。投标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交给开标方,不提供者视为废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 2014年11月3日下午5:00前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5楼)
七、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4日上午9:00
八、开标地点: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6楼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评标:招标方进行综合比较,合理低价中标,招标方于唱标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5、报价资料请联系利群集团行政办公室索取,舒龙0532-88806600
联系电话: 0532-88806600/13869844828舒工(商务标)
0532-88809955孟小姐(商务标)
传 真: 0532-8880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