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27日至 201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八、投标报名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 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4)、(5)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至16:30 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14时00分。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久伟车用燃气CHG加气站对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久伟车用燃气CHG加气站对过)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办公地址: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66-4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741823321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18-2926961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开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