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二道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双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 0431-84262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