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 21日至2015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本到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招标代理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1413室)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票邮寄地址等内容);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7708849;13708095476;
电邮:hr_hairong@126.com;传真:(028)86767136
4.2、标书费缴纳方式及程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单、电汇、网上银行四种方式,不受理个人汇款)。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缴费用途(如:**标书费),然后将交款凭证扫描后发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帐户名称: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攀枝花工行大渡口支行
帐号:23023231090201056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10:00整,地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