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04月21日08:00至2015年04月25日16:00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资质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公司及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405898311@qq.com邮箱报名。
4.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如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确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黄河西路520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
邮 编: 邮 编: 750014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李雪潇
电 话: 电 话: 0951-5057389
传 真: 传 真: 0951-50573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4058983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