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三标段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500元,二标段售价2000元,三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5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一标段:递交人民币10000元、二标段递交人民币90000元、三标段递交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1000号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 编:130000 邮 编:130062
联系人:赵 利 联系人:焦媛媛 张多
电 话:0431-82750522 电 话:15504441712 0431-85832009 0431-85670001-8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