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5月11日11:30前将“谈判报名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1),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八、谈判保证金:
1.人民币27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5年5月11日11:3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谈判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到五楼报名窗口开收据。有关保证金联系电话:65131827)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5月14日9:00。
十、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联系人:徐倩倩 联系电话:0574-65131831、65131832
本公告如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