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现金、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相关程序,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7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一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东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024-8971057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张力敏
电话:024-23388237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