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5月29日每天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收款收据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本项目将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领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同时该项目开标时各投标人仍需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标段1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贰仟元整),标段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叁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标段1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20000元(壹拾贰万整),标段2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叁拾万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5年6月1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5年6月1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5 年6月16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275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伍波、穆瑞芳
电 话:0991-7922577、7925182
传 真:0991-7925182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5881000735
账 号: 1400014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