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单位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06月01日至06月0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 4 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06月08日至0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调兵山市看守所
地 址 :调兵山市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13941045111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绶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 司先生
电 话: 024-22530070
2015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