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授权委托书、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信誉保证金50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处长
电话:0416-42650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编 : 121007
联系人: 杨阳
电话 : 0416-3585381和3585285
传真 : 0416-3596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