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竞谈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会员或供应商已纳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暂未纳入但可以在领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履行完毕入库相关程序的,请至少在竞谈前三个工作日向东港市财政局采购办提交备案材料;(详见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60.21.141.206,《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二)谈判企业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谈判企业若为安装企业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
(四)谈判企业须提供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省级以上质检报告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止(办公时间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招标科。
3.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不收工本费。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相关资料:
要求报价人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复印件、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省级以上质检报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完成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备案的,必须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备案审核通过,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9:3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递交文件的地址: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招标室
十一、竞谈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4日9:30时在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招标室进行。
十二、竞谈保证金:报价人在资料审查合格后,应向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交付竞谈保证金,竞谈保证金为2,000元整。竞谈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办公时间8:30-16:30),交纳竞谈保证金后即取得竞谈资格。未取得竞谈资格者,其报价一律谢绝。
十三、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东港市民政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订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7145374、6276313、7173516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0415-714734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关女士、0415-755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