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沂水县许家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许家湖镇驻地
联系人:于长伟 联系电话:13583976188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36号新华书店大厦8层
联系人:丁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法定节假日、双休除外)到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 7月 20日下午15:00整 。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人民币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长乐社区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本项目联系人:丁工 徐工
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