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0室)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
(3) 企业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近三年内应有必须具有类似保洁维护业绩。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6日上午9:00
地点: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28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技术标书联系人:赵俊峰 联系电话:0482-399560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0室
联 系 人:吴礼强 李 莎
联系电话:0471-3250130
传 真:0471-3250830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