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每标段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8月8日19: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
830049
邮政编码:
518049
联 系 人:
艾尼、张民新
联 系 人:
王胜辉、张义彬
电 话:
(0991)5283244
电 话:
(0991)2550958、2581011
传 真:
(0991)5283341
传 真:
(0991)2550958
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纪检监察: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5年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