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到乌鲁木齐县财政局报名。报名现场审核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9. 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本项目安排现场踏勘,踏勘时间:8月10日上午 11:30(北京时间)
11. 报价时间:2015年8 月14日上午 11:3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乌鲁木齐市光华路17号乌鲁木齐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北门13小学隔壁)
12. 报价方式:密封现场报价,报价单须单独密封。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以供询价小组评审。报价现场对各供应商资质进行正式审核,请各供应商务必带齐资质证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报价文件由1份正本、3份副本组成。
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3. 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报价、交货及完工期限、故障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标函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成交供应商。
报价是指含运输及安装的“交钥匙”项目的含税价。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技术培训及各种税费等,如果是进口设备,供方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为防止不正当竞争,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合理成本价。
交货及完工期限是指签订合同开始至货物到达用户现场及安装调试完毕的时间。本项目交货及完工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故障响应时间是指接到故障报告之后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
14. 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县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15. 联系人:王建刚 电话:2615631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华路17号乌鲁木齐县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