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昌吉新校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综合(2015)473号”批准建设)备案。招标人为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昌吉新校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8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六工镇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5年08月12日至2015年08月16日。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
六、 其他说明
1、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一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10:00时-2015年8月11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一标段编号CJ20150799,投标保证金9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1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学培 联 系 人: 胡雪梅
电 话: 13199825151 电 话: 0994-655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