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系统改造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系统改造
招标编号:GXTC-1512116
工程地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宁涛、张文墨
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郑州市海天假日酒店(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与淮河东路交叉口向北100米)三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12116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邮箱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账户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83119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宁涛、张文墨
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宁涛、张文墨
电话:010-88354433-211(17095016198)、752
传 真:010-88420956
邮 箱:4435350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