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聚华和纯梁锅炉房环保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以中国石化计【2015】1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聚华和纯梁锅炉房环保设施改造工程 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5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8月18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东营市淄博路萃苑小区热电联供中心规划计划科。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领取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2012年1月以来,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装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为银行保函。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5年 9月 6 日 9 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 9月 6 日 9 时 00 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招标 人: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
地 址: 东营市东营区
邮 编: 257000
联 系 人: 邢女士
电 话: 0546-8717016
电子邮件: xingmeihua.slyt@sinopec.com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
招标负责人: 邢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