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清真寺等四项—锅炉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经 新发改投资【2014】122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乌鲁木齐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2.1.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 ;
3.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5年 8月 28日 19时 (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自治区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预审 。 当采用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 ,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31日 至 2015年9月4日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 时 至 13 时, 下午 15 时 至 19 时,到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 200 元。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乌鲁木齐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695号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木塔力甫·赛买提
联系电话: 0991-2579263
传真: 0991-2579263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
邮编: 830063
联系人: 李昱骁
联系电话: 13899901320
传真: 0991-464694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杨兴中
联系电话: 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