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娄发改投【2013】487、48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地点:沪昆高铁娄底南站广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25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6.1 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6.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到托管账户。
6.1.2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17:00时。
6.1.3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
帐 号:1913.0101.2910.0079.722。
6.1.4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时 ,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娄底高铁锅炉采购及服务” 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5未按时提交以上款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截止期前到账为准。
6.1.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7. 监督机构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宝分局
联系电话:0738-8932589
联系人:李先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0738-893250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 系 人:覃峰 陶俊安 肖萌明
电 话:0738-822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