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吴发改发{20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环保厅专项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单位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经销商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等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杜平
电 话:13995158882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 系 人:马佳、郭扬、刘丽丽
电 话: 0951-5136740
地 址:银川市新华西街303号建设银行七楼(原老海关)
邮箱:hcby2012@qq.com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