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42015080089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委托,为本溪南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
2、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本溪县南甸镇;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账 号:500101282101880001 银行行号:313225100018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的下午3点前递交,未按照规定时间交纳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0日;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414259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3 邮编:11719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本溪县支行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5941404004 传真: 024-46858805 邮箱:jjxx54321@126.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