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WZ20151023-2199-1638-B1
2.项目内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时至2015年10月22日10:5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SEI。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13:30时
15.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13:30时
开标地点:SEI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11月11日13:30时前与范立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谢真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人一般要求:标书费在线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注意以下否决条款,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保证金开标前在线支付。开标时将技术电子版拷给开标人员以备存档。 中国石化天津LNG项目采暖锅炉投标要求(以下均为否决项)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 2、 投标商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卖方应是产品制造商或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书面授权文件 4、 卖方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所投产品的制造资质,并具有至少五年以上同类设备的制造经验。 5、 卖方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客户联系方式。 6、 卖方投标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工艺成熟的制造厂标准产品,并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长期地和安全地运行。要求提供5个本次招标产品使用三年及以上业绩案例,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客户联系方式。买方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7、 卖方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3C认证。 8、 卖方投标产品应具有防电磁干扰认证或EMC认证。 9、 卖方应提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提供长期技术支持能力的证明。除非经买方批准,卖方投标产品应完全依照本规格书、数据表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遗漏都不能作为解脱卖方责任的依据,所有改动应提交给买方批准。 10、标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零部件的组装、检验与试验、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各个卖方应对投分包商间的联络、协同负有全部责任。供货商还应对投标产品的性能、安装、调试负责。 11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供货合同签订以后生产的,在此之前生产的产品不应使用在本工程上。
19.投标人特别要求:无。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范立娟
电话:59963340
电子邮箱:wzfanl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谢真薇
电话:84875048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