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凌海市右卫镇义务教育学校供暖锅炉设施改造项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YY20151023-3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凌海市右卫镇义务教育学校的依法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凌海市右卫镇义务教育学校供暖锅炉设施改造项目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4.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5.询价通知书的领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 2015年10月27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持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2.2组织机构代码证;
5.2.3税务登记证;
5.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2.5法人授权委托书;
5.2.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2.7环保产品注册登记证、产品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5.2.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放电子版询价通知书。(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或不完整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5.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供应商未经领取询价通知书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5.4由于本项目技术复杂,须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7.询价会议
7.1 询价采购会议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7.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
8.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凌海市右卫镇义务教育学校
联 系 人:张维忠
联 系 电 话:15941606111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女士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长安里96-53
邮 编:121000
电 话:18640621300
锦州一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