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分公司煤(焦)制氢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以《关于茂名分公司煤(焦)制氢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石化总部自有资金拨款50%,总部分割贷款50%。茂名分公司煤(焦)制氢项目--锅炉及联合发电装置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茂名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开招标工作,现诚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技术服务投标。
1.1工程名称:茂名分公司煤(焦)制氢项目--锅炉及联合发电装置等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厂区。
2.1 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煤(焦)制氢项目--锅炉及联合发电装置等项目。
2.2 招标编号:MMSH-R3.21.011-2015-055。
4. 投标人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若投标人符合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愿意参与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投标,必须在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5日每天8:00-11:30、14:00-17:30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提供投标人2012年以来有5项或以上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造价咨询业绩材料复印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石化《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高级)】,2012年以来有3项或以上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造价咨询业绩材料复印件,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4.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5房,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天内寄出,招标人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4.5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投标人向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开户帐号:44001690403059988888。
联行号:105592004033。
投标人向银行转帐支付招标文件成本费后,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联系招标人的联系人,并确认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5.现场勘察及答疑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6.2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万元/标段。
6.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两种形式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1递交时间:2015年12月0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7.1.2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4日09时00分。
7.1.3 递交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八楼会议室。
7.2开标
7.2.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09时00分。
7.2.2开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八楼会议室。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3要求中标人在项目现场组建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完成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茂名石化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5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陈琛。
电话:0668-2234171或0668-2234172(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传真:0668-2864177(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 com或1584121356@qq. com。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开户账号:440016904030599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