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超洁净排放项目性能试验第二次招标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新塘环保二路。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整。以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汇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保证金帐号:44001540045059112233
收款单位: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增城新世界支行
在用途栏注明0612-1540T251002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放在唱标信封当中和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1日9时30分 ,提交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 楼大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 楼大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