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于2015年 11月27日上午 9时30分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广西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龙湖西五路25号),逾期不受理。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担保低价者中标。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十、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
开户银行: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4476 1201 0106 7739 82
十二、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龙湖西五路25号
邮 编:543100
联系人:温小姐 办公电话:0774-2680108 传真:0774-2680108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