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1#至4#锅炉超低排放除尘提效改造工程己由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迁核字[2015]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日,每日8:3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地点: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区祥富里小区物业综合办公楼)。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现场考察和技术咨询及其他技术资料补充:可联系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联系人姓名,张新平):(电话13373559939)。商务联系人:(联系人姓名,林印群):(电话0315-76813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2 月 1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唐山宾馆9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任志强、陈曦 联系电话:0315-2059161、15532591869 传 真:0315-2059162 邮政编码: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