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1050MW)工程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山东烟台莱州市海北嘴村北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 12月16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 12月16日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CHDT216/10-ZB-0301
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5010元
80万元
2
CHDT216/10-ZB-0302
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3010元
50万元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09: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荣
联系电话:18105357158
E-mail:15153577730@139.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010-83568721
E-mail:qinyang@chdt.com.cn
联系人2:王鹏
电话:010-83565827
E-mail:wangpeng@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