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郝朝英 电话:189311317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文件制作人:黄诚 电话:0311-66635038
开标联系人:杨青 电话: 0311-66635040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财务室电话:0311-66635075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A-E包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谈判供应商:A包:容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B包:玉田县虹桥镇春光水暖炉具厂 C包:定州市东方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D包:河北天地兴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包:昌黎县晓雷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锅炉中央空调改造单一来源A包:容城大队锅炉改造 售价:200.00元
招标文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锅炉中央空调改造单一来源B包:玉田大队锅炉改造 售价:200.00元
招标文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锅炉中央空调改造单一来源C包:定州大队锅炉改造 售价:200.00元
招标文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锅炉中央空调改造单一来源D包:香河大队锅炉改造 售价:500.00元
招标文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锅炉中央空调改造单一来源E包:北戴河大队中央空调改造 售价:300.00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上午 08:30-0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 09:00
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09: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06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