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热电厂。
4、招标编号:JSDC-JXWH-2015-00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报名.如资质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承修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完成的同类工程情况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确认
4.4 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须带单位证明于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 :00-5:00)到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物资供应公司一楼西101市场部)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
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娜 联系电话:0471-6527602
商务、技术标书联系人:王卫平 联系电话:0471-3305736、18947151332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