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5571085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加热炉修理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位于陕西省吴起县白豹镇油区及甘肃省环县油区,下设白豹、大板梁、环江、山城、洪德、耿湾6个采油作业区、综合服务大队等,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所属生产区域,地理位置在陕西省吴起县白豹镇及甘肃省环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按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采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支票(支票仅限于西安地区投标人使用)。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108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指示牌)。
八、定标方式
同一投标人可报名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以先中标的标段确定为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他标段则按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九、其他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
联 系 人: 王延河
联系电话: 029-869768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赵斌、宁涛
联 系 电 话:029- 86533155
传 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