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ZB2016-02(CG)
1、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已由吉发改交运【2013】10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40%及企业自筹60%,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内。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投标窗口,持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同时一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三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副本(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副本),四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购买招标文件。
6、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拒绝列入省级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一标段不少于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不少于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三标段不少于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四标段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刘 利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798217
招标公司: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百草路289号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邹 航,赵 扬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942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