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6机组及公用系统维修保养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于2016年 1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经招标人研究决定,予以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各投标商必须在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http://www.xnepso.com)免费进行注册并联系网站客服人员登记开通,同时按照本公告第5条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点击购买的招标文件必须与实际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一致。未在网站操作点击购买或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接接受其投标文件。
4.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招标文件,除招标人原因取消招标外,招标文件一经购买,标书费用将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盖章名称、备案登记表投标人名称、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凭证所采用的投标人名称,务必保持一致,否则其参与该次投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4.4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其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投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流程
5.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现场现金购买,购买流程如下:
5.1.1电汇付款购买流程: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 “管理中心”界面进行购买标书操作―→网上打印备案登记表―→电汇标书费―→备案表粘贴电汇凭证并盖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备案人获取招标文件。
5.1.2现场购买流程: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 “管理中心”界面进行购买标书操作―→网上打印备案登记表并盖章―→携备案登记表和法人授权书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凭购买标书发票到登记备案人员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6年3月1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多功能厅。
6.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3月1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广州路8号新能大厦二楼多功能厅。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及收款人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新能大厦2楼203-1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郑鼎胜
电 话:0991-2929930
备 案 人:张成飞
电 话:0991-2929960
传 真:0991-2929961
网站客服人员:马俊涛
电 话:0991-2929394
邮 箱:zdssgcc@163.com
开 户 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
注:标书费用电汇账户和投标保证金电汇账户为同一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