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1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3资金来源:本期工程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为75%和25%共同投资建设。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入会、下载等工作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10999957)。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CHDT013/14-SG-0101
主体施工A标段
15000
80
2
CHDT013/14-SG-0102
主体施工B标段
15000
80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王继强(技术)阎涛(商务)
电 话:0535-3076863/30766153
传 真:0535-3076000/3076867
电子邮件: lzgswjq@163.com;179751514@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010-83568721
E-mail:qinyang@chdt.com.cn
联系人2:王鹏(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电话:010-83565827
E-mail:wangpeng@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